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7-04 点击次数: 次
一、抓好节假日森林防火。建立严格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,季度有重点,月底有检查。对 "五一"、"十一"黄金周、"元旦"、"春节"以及清明、"双抢"、冬至和政治敏感时期等重点特殊时段做到早部署、早安排,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促检查,杜绝森林火灾发生,确保林区安全稳定。
二、关注全场山林权属纠纷排调的信息点,有针对性对当前山林权属领域一些热点、难点问题提出工作思路,抓好全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,每月对各基层单位排查一次,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山林权属纠纷,维护全场社会稳定。
三、在日常管理工作中,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,开展林业政策和法律、法规的宣传教育,结合创建和谐平安林区活动,深入林区和相邻乡、村,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;按照规范程序,完善林政监督、林区管理等,确保林区秩序井然;
四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。及时掌握基层单位工作动态,每月底落实各基层单位填写报表,及时准确报送各项信息和工作动态,不瞒报。月初汇总上报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五、结合全场创新社会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分析原因,研究推进解决各类问题的举措。